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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育生专项分数标准

专栏 2025-06-12 06:00:24

四川省体考专项评分标准 

四川省体育类专业考试专项评分标准细则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考试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

以下是关于专项考试中各分项的评分标准:

1. 100米跑: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 立定三级跳远: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3. 原地推铅球: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4. 专项技术:包括田径、游泳、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球类等项目,各类考试项目占分详见专项考试办法。

此外,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并且,专项考试对考生实际水平确定等级评分,并对34分以上(含34分)进行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技评项目,每项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所有球类项目考试用球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的一般情况,具体到各高校或体育项目可能有特定的评分标准或细则,建议考生关注相关招生院校或考试机构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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