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总风量的分配原则
专栏
2025-09-16 08:00:23
矿井通风风量分配原则
矿井通风风量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各采煤工作面的风量按照与产量和瓦斯相对涌出量成正比的原则进行分配。
2. 备用工作面的风量按生产时所需风量的一半配风。
3. 独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按计算结果或采用经验数据配风。
4. 根据实际需要由里向外进行配风,先定井下采掘工作面、火药库、充电硐室等各用风地点所需的有效风量,再加上逆风流方向和各风路上允许的漏风量,得到矿井总风量。
5. 若再加上因体积膨胀的风量(总进风量的5%),得出矿井的总回风量。
6. 最后加上抽出式主要通风机井口和附属装置的允许外部漏风量,得出通过主要通风机的总风量。对于压入式通风的矿井,通过压入式主要通风机总风量即矿井总风量与外部漏风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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