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78天产假细则
专栏
2025-09-21 06:00:50
广东省产假178天规定
广东省的产假规定为17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广东省增加的80天奖励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此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各城市的产假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广州市的产假可以延长至178天,如果是难产的还会增加30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小宝宝,就增加15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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