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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专栏 2025-06-27 18:0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以下两种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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