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
专栏
2025-08-26 13:00:25
《燕山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奖励表现良好的本科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燕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燕大校字〔 2013 〕 17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由燕山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中表现优良的学生。
第三条 本科生校内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比例如下:
第四条 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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