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50条51条5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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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1:00:15
民事诉讼法,第50,51,52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50,51,52条的具体规定是: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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