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胎政策
专栏
2025-09-01 04:00:31
湖北二胎政策
湖北省已经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的孩子,不再实行审批。对于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特殊对象,需要办理《生育证》。
再婚夫妻的生育政策如下:
1. 再婚前夫妻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
2. 再婚前夫妻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3. 再婚前夫妻合计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不符合原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法规仍属违法生育,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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